中興之友卡(停車優惠)
依「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籌募辦法 」第五條規定,可申辦理捐款停車證
第五條 本校對校務基金捐贈者,獎勵方式如下:
- 單筆捐贈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致送感謝公函乙紙;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另致送感謝狀乙幀。
- 累計捐贈達伍萬元者,憑照片可申辦「中興之友卡」乙張。中興之友卡限本人使用,若為企業捐贈則指定一人使用。卡片有效期限二年,憑卡享有校內各單位對校友之服務及優待措施。
中興之友卡遺失申請補發者,須繳交工本費新臺幣三佰元。
- 校園停車優惠:累計捐贈達伍萬元者,可免費申請停車證乙張(一年期),每滿伍萬元得再延長期限一年;捐贈達一百萬元者,可申請榮譽識別證(終生期)。
- 凡為特定建館目的而捐贈校務基金者,捐款總額超過新台幣壹仟萬元、伍仟萬元或壹億元以上者,得分別以其建議命名建築物之廳、層、樓或館。
- 捐贈金額達教育部「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及「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給獎標準者,另報請教育部褒獎。
- 本委員會得依據捐贈者之捐贈實績,建議學校各以榮譽狀、紀念品、場地及設備優先使用權、研究成果技術移轉優先應用權及推廣教育優先受教權等不同方式授與捐贈人。